華梵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參與特色人才養成方案助學金發放要點
一、華梵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,辦理華梵大學特色人才養成方案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申請對象:
本校本國籍大學部學生符合大專校院經濟不利學生,包含: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、原住民學生、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、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、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三歲子女之學生等。
三、助學金發放標準:
學生須從學業面、生活面及職涯面三面項選不重複之兩面項方案申請輔助,核給金額得視當年度預算及申請方案品質於複審會議中酌予增減,總助學金每學期至多核給 5 萬元為原則。
學業面:課業學習輔導、創作展演、師徒制學習、校內外競賽、國際學習
生活面:心理輔導、文化資本提升、社會服務暨領導力輔導、生活輔導
職涯面:證照檢定考試、職涯輔導
(一) 課業學習輔導:透過本校工作坊、老師等進行課後輔導,核給獎勵金 5 千元至 1 萬元。
(二) 創作展演:擬定展演計畫,執行實務創作並於校內外公開發表,核給獎勵金 1 至 2 萬元。
(三) 師徒制學習:參與創新共學、百工學堂、自主募課、產學合作、公共服務學習,並發表成果展演或執行服務,核給獎勵金 5 千元至 2 萬元。
(四) 校內外競賽:參加校內外競賽輔導計畫,獲得競賽獎項核給獎勵金 5 千元至 2 萬元。
(五) 國際學習:參加海外實習、交換學生、雙聯學位、遊學培育計畫者,地點為東南亞地區者最高補助 5 千元、歐美地區者最高 1 萬元,有特別情形者得以專案申請。
(六) 心理輔導:參加校內相關身心靈健康講座,核給獎勵金 5 千元至 1 萬元。
(七) 文化資本提升:參加不同族群之文化學習,並舉辦分享會或成果發表,核給獎勵金 5 千元至 1 萬元。
(八) 社會服務暨領導力輔導:參加、舉辦活動,實踐社會責任或參加高教深耕相關活動,核給獎勵金 5 千元至 1 萬元。
(九) 生活輔導:參加校園活動,給予生活支持及協助,核給輔助金 5 千元至 1 萬元。
(十) 證照檢定考試:參加證照檢定輔導課程,考取該證照檢定核給獎助金 5 千元至 2 萬元。
(十一) 職涯輔導:參加職涯輔導專案,進行服務學習或校外實習,核給助學金 5 千元至 4 萬元。
四、申請與審核程序:
(一)申請:學生填具申請表、計畫書送所屬學院。
(二)初審:各學院由院長召集相關教師進行審查,並提出推薦。
(三)複審:由書院長召集各方案業管單位主管及各學院院長進行複審,核定各申請案之助學金額度及發放期程(如:逐月或定期發放)。
(四)發放:書院教育處依據審議結果辦理助學金發放及核銷事宜。
五、本要點所需之助學金經費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及外部募款經費支應。
六、本要點經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委員會通過,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申請日期 : 即日起至11月26日(星期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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